關於我們
1927年中華基督教會總議會在上海舉行第一屆全國大會。

中華基督教會的創會, 可追溯自一九一八年長老會總會在南京開會。 當時, 長老會、 倫敦會和公理會的代表, 在會議上芻議三會合一。

早自十九世紀晚清末期開始, 中國處身內憂外患的困境, 華洋間時起衝突, 教案、 仇教事件頻生,基督教會被視為洋教。加上各地基督教會宗派林立,各立門戶,各樹旗幟,不但令非信徒不解,亦產生教會間芥蒂,不利福音傳播。一九一零年,誠靜怡牧師出席愛丁堡世界宣教會議時,已言:「我們希望在不久將來,會有一個不具宗派特色的聯合基督教會。」

一九一八年四月,在長老會總會的會議上,長老會、倫敦會和公理會的代表便芻議教會合一,因為他們確信教會必需合一,攜手合作,才能為主作有力見證,才可以有更理想更有效的發展,才能對中國有所貢獻。翌年一月,三會代表組成中華基督教聯會執行委辦,再於南京召開會議,又有浸禮會和貴格會代表列席,籌商中國教會的聯合組織,共同草擬一份合一計劃書,商談合會的典章,及制訂合會的信條綱要。後來更擴大聯合範圍,包括別些宗派。

不過,同年五月四日「五四運動」在北京展開,這是一場反思中國傳統的大型文化運動,瞬間席捲全國,觸發全國各地青年、市民與群眾醒覺,愛國及民族意識高漲,甚至質疑基督教是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工具。其後於一九二二至二五年間,又陸續出現了「非基督教學生同盟」、「非基督教大同盟」及「非宗教大同盟」等組織,掀起了連串非基督教運動的浪潮,進一步對基督教會發出挑戰,也促使教會內有遠見的教會領袖更感教會合一刻不容緩,教會必需本色化來洗脫被視為「洋教」的恥辱,教會必需自養、自治、自傳,好使基督教在中國紮根、傳揚。

這個中華教會合一的進程,率先有一九一九年七月宣佈成立的中華基督教會廣東大議會,參與議會者包括巴陵會、公理會、倫敦傳道會、長老會及同寅會等代表。到一九二二年中華基督教會臨時總議會在上海舉行,合一運動又跨進一步。繼後在一九二七年,全國性之第一屆中華基督教會總議會在上海聖瑪利亞女校舉行,出席代表八十八人,其中中國代表六十六人,西國宣教士廿二人,正式代表十一個宗派,五十三個區會。這便奠定了中華基督教會合一組織之基礎。本會組織採四級制:即全國之「總議會」,省級行政區性之「大會」(或稱協會),地區性之「區會」,及基層之「堂會」。

歷屆總會會長及幹部職員,攝於1937年。

一九三零年在廣州白鶴洞召開第二屆總議會。一九三三年在廈門鼓浪嶼召開第三屆總議會。一九三七年在青島召開第四屆總議會。在十年期間,繼續參加聯合組織者有五個大會,卅四個區會,連前合計有十六個大會,八十五個區會,二千八百四十二個堂會,受按立牧師四百五十四位,守聖餐教友人數約十三萬。隨後,中日之戰爆發,全國總議會暫停召開,至勝利後擬召開之第五屆議會,亦因復員伊始,交通困難,未克如願。到一九四六年十月,始在南京漢中堂召開值理監事擴大聯席會議,出席代表五十七人,在當時全國已有大會二十個,區會一百零五個,守聖餐教友接近十七萬人。至於與中華基督教會合作之西國宣教會共有十七個單位,遍及三大洲,名單如下:加拿大合一教會、加拿大合一教會女宣道會、加拿大長老會、加拿大長老會女宣道會、美國公理會、美國南長老會、復初會、美國北長老會、歸正教會、同寅會、倫敦會、英浸信會、英長老會、愛爾蘭長老會、蘇格蘭長老會、紐西蘭長老會、澳洲長老會。

太子道西馬禮遜紀念會所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之前身是「中華基督教會廣東協會第六區會」。 由於當時中國政局變動,香港之「中華基督教會廣東協會第六區會」因環境關係,與廣東協會無法聯繫,為求名實相符,乃於一九五四年改組稱為「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行政組織完全獨立,組織上為「區會」、「堂會」兩級制,成員則包括原屬第六區會在香港、九龍、新界及澳門之堂會、學校、機構及具有共同背景之若干新成立之堂會。但當時各堂會多各自為政,區會之行政經費與新界大部份堂會之經費仍依靠外國差會資助,始得維持。至一九五五年,在差會資助下才在尖沙咀加拿芬道租賃樓宇一層為區會會所,不少事工仍靠外國傳教士策動,賴外國捐款支持。

一九五七年人事上有若干調整,開始徹底改組,重訂新憲章,加強執行委員會組織,增聘幹部人員。一九五八年向香港政府正式註冊為法團,並加強事工。一九六零年自建會所(即今太子道馬禮遜紀念會所)落成,加強組織。 由一九六零年至一九六五年期間,亦先後發動過兩次百萬元捐款,增建聖堂學校。 於一九六四年擬訂了十年自養計劃書。在一九六六年開始了「四年鞏固更新,十年加強發展」等種種措施。一九七四年完全自養。並修訂憲章。更於一九八零年正式宣佈為「自治、自養、自傳」之三自教會。在這一段時期裏,陸續參與並成為普世教會協會、亞洲基督教協會及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的會員。一九七七年,更加入了由倫敦傳道會改組後之世界傳道會為會員,分享資源,積極參與該會之宣教見證事工(因歷史關係本會亦為世界循道宗協會和世界聯合歸正教會之會員)。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之憲章自一九五七年製訂後,因應教會發展所需,曾於一九七四年作出第一次修訂,復於一九九七年十月第二次修訂,於是次修訂中,訂明了本會之成員為:堂會成員、教牧成員及機構成員三類,有關權責各有仔細說明。週年代表大會為本會之最高權力機關,成員為全體現任教牧成員、堂會成員代表、直屬機構(包括學校)主管或有關機構代表;在週年代表大會中並選出執委十二名,參與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為週年代表大會休會時之最高權力機關,內分設有教務行政部、社會服務部、信徒培育部、福音事工部、神學牧職部、教育事工部(校董會)等以分擔不同事工,各部主席連同執行委員會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義務司庫、內部稽核等六位職員組成常務委員會,以協助策劃本會事工。 本會另聘有總幹事,副總幹事及幹事若干,以協助工作進行。

中華基督教會是個聯合教會,各成員歷史背景雖有不同,但有共同的 信仰綱要:
(1) 信仰基督耶穌為贖罪之救主,為教會之基礎;以基督之國,普建於世為目的。
(2) 接納舊新兩約聖經為上帝之言,由靈感而成,為吾人信仰及本分無上之準則。
(3) 承認使徒信經堪以表示正宗教會共信之要道。

本會的立會精神和原則除全力支持教會合一外,還
(1) 強調民主參與
(2) 鼓吹三自原則
(3) 主張男女平等
(4) 實踐「互相尊重,彼此信任,共同分享」精神

中華基督會香港區會數十多年來因環境需要,事工重點與領域間有轉變,但思想路向之發展,總力求以主旨為歸,順服聖靈引導,以合夥組織 (Partnership in Mission) ,透過聯合行動 (Joint Action for Mission) ,本著彼此分享精神 (Sharing for Mission) 作人力、金錢與思想理念之分享,以達成教會傳道服務之使命。 至於整體發展可分作三個不同階段:依靠 (Dependent) ,自靠 (Independent) 和互靠 (Interdependent) 階段,量力而為,得時與不得時,都務求作有力見證,榮神益人。

本會是「三自」教會,一向主張並致力於「自養」,「自治」和「自傳」。 在「依靠」階段時憑「上帝恩典足夠使用」之信念,努力善用資源,精簡節約;在「自靠」階段中,區會乃以「一切簡化」為原則,不花太多時間、人力和財力在組織、禮儀、教制和公共關係上,一心一意「全為耶穌」,提高工作人員質素,增強行政組織效能,準備宣教事工之新發展。 進入「互靠」階段後,更決心把上帝所賜之豐盛,與人分享。 除撥款策動「向貧窮人傳福音,照顧弱能,服務老年」事工外,對港外與港內其他教會與機構分享資源,對信徒鼓勵肢體關懷分享精神,大力支持「自養」計劃與突破性之更新事工。

香港回歸中國,本會也再次成為中國教會之一部份,本會深信上帝掌管未來,也深感「上帝恩典足夠使用」,本著信心繼續前進。 今後願同工同道們萬眾一心,更新教會,造福香港,榮耀上帝。

(二零零四年五月修訂)

關於我們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
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
各常設部門、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更新日期:2024年1月10日

甲、常務委員會成員

執行委員會職員 各常設部門主席
主  席:馬志民
副 主 席 :陳應城
書  記:金少雲
副 書 記 :梁文祺
義務司庫:歐陽志剛
內部稽核:吳家偉
教務行政部主席:高國雄
信徒培育部主席:陳智衡
社會服務部主席:黃成榮
福音事工部主席:李筱波
神學牧職部主席:梁遠耀
教育事工部主席:岑國欣

 

幹事部同工
總幹事   :王家輝
副總幹事  :蒲錦昌
學務總監  :陳俊傑
社會服務總監:盧松標

乙、常設部門

一、教務行政部

主  席: 高國雄(主席)
當然部員: 馬志民(執委會主席)
陳應城(執委會副主席)
歐陽志剛(義務司庫)
梁遠耀(神學牧職部主席)
部  員: 張敏儀 林玉英 施熙寗 何守謙 張漢強 朱啟榮
高一村 李志華 鄭家寶
增選委員: 羅偉承 宋慧儀
邀請列席: 吳家偉(內部稽核)

二.信徒培育部

主  席: 陳智衡(主席)
部  員: 梁遠耀 李瑞文 陳淑儀 馮天聰 歐陽志剛
吳家聰 梁兆芬 盧佩儀 余啟民 林偉漢 
陳敏兒 汪寶雄 張佩姍
增選委員: 張耀光 鄧錫深 張麗麗 周智恒

三.社會服務部

主  席: 黃成榮(主席)
部  員: 張志聖 何麗雯 蔡世鴻 何寶鈴 梅浩基 關匡強
羅永潔 姚靜儀 李孟常 黃景業 劉寶珊 韓潔湘
增選委員: 吳水麗 翁港成 梁淑儀 黎守信

四.福音事工部

主  席: 李筱波(主席)
部  員: 黎智生 蕭嘉祥 曾詠珊 甯田安 夏麗珠 林逸龍
姚兆祥 黃恩淞 鄧承軒 趙玉琼
增選委員: 蔡維珠 張潔儀 伍柏芝

五.神學牧職部

主  席: 梁遠耀(主席)
部  員: 由全體在職牧師組成

六.教育事工部

主  席: 岑國欣
副  主 席: 高國雄
書  記: 梁文祺
當然部員: 馬志民(執委會主席)
王家輝(總幹事)
蒲錦昌(副總幹事)
陳俊傑(學務總監)
部  員: 陳應城 黃成榮 梁遠耀 歐陽志剛
吳家偉 蔡世鴻
增選委員: 蘇成溢 岑樹基

丙、常設委員會

一.投資委員會

主  席: 陳應城(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當然委員: 王家輝(總幹事)
歐陽志剛(義務司庫)
委  員: 羅永潔 施熙寗 陳天源
增選委員: 劉得還 羅偉承
投資顧問: 簡志堅 鄭景超 雷裕武 李俊蔚

二.紀律調查小組 (成員七人均為教務行政部部員)

召 集 人: 高國雄(教務行政部主席)
組  員: 張敏儀 林玉英 施熙寗 何守謙 張漢強 朱啟榮
宋慧儀

三.何福堂會所管理委員會

主  席: 梁文祺
當然部員: 王家輝(總幹事)
委  員: 黎燕萍 劉餘權 關匡強
增選委員: 尹淑芬

四.本會義務法律顧問

梅浩洲 劉國興

丁、常設工作小組

一.會訊編輯小組

召 集 人: 王家輝(總幹事)
組   員: 陳智衡 何寶鈴 李淦章 黃慧君

二.稽核小組

召 集 人: 吳家偉(內部稽核)
組   員: 韓潔湘 袁海發
增選委員: 陳孔嘉

三.澳門馬禮遜紀念中心管理委員會

主  席: 由委員互選
委  員: 王家輝 李筱波 高國雄 梁燕芬
增選委員: 蘇成溢

戊、非常設工作小組/委員會

一.何福堂會所及元朗東門口地段發展計劃小組

主  席: 馬志民(執委會主席)
當然組員: 王家輝(總幹事)
歐陽志剛(義務司庫)
組  員: 翁傳鏗 何守謙 羅永潔 陳應城 吳家偉
增選委員: 龍欣翔

二.雅各堂事工委員會

主  席: 余英嶽
委  員: 陳鵬富 林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