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教會改革運動的引爆點——從《從衝突到共融》說起
張振華牧師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馬氏紀念禮拜堂
五百多年後的今天,羅馬天主教會和信義宗教會從過去的分裂回到合一的路途上,這在1999年簽署的《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中,已經充分表達出來,後來在2013年,雙方亦出版了《從衝突到共融》(From Conflict to Communion)一書,是雙方教會一起檢視五百年前的那段教會改革歷史,這包括路德當時的想法是甚麼?天主教賈耶坦樞機(Cardinal Cajetan)的立場又是怎樣?而最後又怎樣在錯綜複雜、互相誤會的情況下,驅逐了路德離開教會,本文就嘗試從閱讀《從衝突到共融》一書,特別是第三章——「信義宗改革運動的歷史概述及天主教的回應」之後,對於教會分裂的引爆點(P.23)作出一些回應。
第三章先道出了在1517年,路德發出《九十五條論綱》時的前因後果,我們肯定的說,路德不是想分裂教會,他只想討論一些他看來是相當重要的神學問題,包括補贖券(大赦證明書)的作用、教宗赦罪權柄的界線、聖經對罪人悔改的看法等等,但過程中他和教會發生了種種的誤會和誤判,導致路德被驅逐出教會。從今天看來,教會分裂是源於一個問題:聖經的內容和教制(教會怎樣使用聖經)的關係。
自主耶穌受死和復活後,使徒們就宣揚福音,隨後就設立教會和確立聖經,漸漸教會壯大,甚至成為國家教會,及後的一千二百多年,教會的制度差不多管治一切;但我們也可以想一想,教會在經過一千二百年之後,教會內究竟有多少教導仍然是單單建立於聖經的核心訊息,而不是神學家或神職人員按聖經的內容而作出的詮釋,例如煉獄、功德庫、大罪小罪的區分、補贖券的功效等等,當這些詮釋的內容教導得不夠清楚,或未能妥善處理好其在信仰生活的位置,或在執行時加入了私利的行為時,對路德來說,這就是偏離了聖經,而路德認為自己的責任就是捍衛聖經的信息,其捍衛的意思,就是不應該按教宗或當時教會想要達到的一些目的,就在教導聖經的內容時,加上一些條件或詮釋,這是路德提出《九十五條論綱》、想與別人一起辯論時最基本的思路。
對於路德的言論,我們要知道,路德是一位神學教授而非一位主教。在教會的建制中,他是一位執行神學教育的博士,他不是一位行政者,所以他提出來的事,是神學討論而不是政治。亦是因為這樣,路德提出討論《九十五條論綱》時,他應該是不知輕重、但又非常公開地冒犯了教廷的教導,並直接針對權柄最高的教宗,這是路德和教廷開始衝突的第一個引爆點。
隨後教廷派出賈耶坦樞機審查路德的思想,但路德只覺得樞機只要求他收回他的言論,而不在意和他討論爭議背後的聖經根據,最終路德堅持不會收回他的言論,而路德這堅持就是不服從教會,故此他被判為異端,這次對話的結果,就是五百年來分裂的第一道可見的裂縫。
及後教廷再一次委派神學家艾克(Johannes Eck)與路德見面,嘗試再了解路德的看法,但不幸地,因着之前和賈耶坦樞機的討論,這次與艾克的見面,只不過是雙方重申之前的立場,艾克要求路德收回他所有言論,而路德同樣認為問題不是收回,而是要討論清楚孰錯孰對,所以這次見面的結果也是一樣,而這亦造成了真真正正分裂的局面,路德被驅逐出教會,因此就帶領着他的群眾離開教會,以唯獨聖經為中心,開展他們的信仰團體。
雖然路德常被視為反抗權勢的象徵人物,然而他一直都是期望在教會內以對話來解決爭議,另立教會並非他的本意(P.26-32)。故此,我們看到路德基於聖經真理而對不合理的教會權柄有不順從的一面的同時,亦應留意路德對教會權柄順從的一面,關鍵在於不應盲目服從。這樣的路德對今日高舉個人的社會有何提醒呢?聖經與教會權柄兩者應該是相輔相𠄘、彼此監察和襄助,而不是相互排斥。今天我們從歷史當中了解到教會分裂的因由,就是希望避免重蹈覆轍,教會團結是難能可貴的,合一不單是耶穌基督的旨意,也是我們一起服侍全球世人的基礎,天主教會和信義宗教會的合一,一定可以在以後的五百年中,在地球上祝福更多更多上帝的子民。